若企业仅在香港作二次上市的,联交所预期公司证券将主要在海外交易所交易并受主要上市地监管机关监管,对申请人会采取相对宽松的审核标准,而且有多项豁免和优待政策。相比二次上市,双重主要上市的要求更为严格、程序更为复杂,其须遵守的规则与对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要求几乎相同。
刘欣琦就预计,内地企业在新的《管理规定》下会更多选择在港上市。考虑到中美目前需要就中概股上市等金融监管具体事项深化合作,而相比之下内地企业选择赴港上市基本不受到监管合作的不确定性影响,有望更容易通过相关审批和履行备案程序。